
- 索 引 号:006997657/2019-00799 文 号:汕市统字〔2019〕33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9-08-15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各区、县统计局,汕头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函〔2019〕48号)和“统计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法规意识和统计工作能力。市统计局决定本月下旬举办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统计基础知识与实务、企业联网直报平台的使用、网上直报系统操作程序、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等。
二、培训对象
(一)各区、县统计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1名,汕头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统计工作负责人各1名。
(二)各镇、街道统计工作负责人或新任统计工作人员1名。
(三)全市2017年以来新入联网直报企业库的企业和已实施填报统计报表任务的“四上”企业(项目)单位未曾参加由市统计局组织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的统计人员(行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和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和单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为方便统计人员就近参加培训,培训将分东、西两个片区、分专业集中培训。西片区有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共3个区域,培训时间为2019年8月26至27日;东片区有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南澳县和汕头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共7个区域,培训时间为2019年8月28至29日。两个片区分专业培训的具体时间见《2019年统计业务培训日期安排表》(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东片区在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龙湖区衡山路20号),联系电话:13715939694;西片区在潮阳维也纳酒店(潮阳棉西路501-南,即老广汕公路,潮阳海关对面),联系电话:83349999。
四、培训相关事项
(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培训班不提供用餐。
(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所辖镇街道和部门、企业参加培训的人员依时到会,并在培训期间,加强对本地方本部门参训人员的组织管理,保证培训纪律和听课率,确保取得好的效果。
(三)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好培训期间单位的工作,保证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培训,否则其单位将作为统计部门下阶段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参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会签到并遵守会场纪律。
(四)请各区、县统计局,汕头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于8月23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电子邮件报送市统计局法制科(《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联 系 人:蓝文雄
联系电话:88970365
电子邮箱:sttjfzk@126.com
附件:1.《2019年统计业务培训日期安排表》
2.《2019年汕头市统计业务培训人员报名表》
3.《纳入2019年统计业务培训人数统计表》
汕头市统计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