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索 引 号:006997657/2018-00678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8-12-07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文件精神,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的通知要求和市普法办统一安排,12月7日上午,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汕头调查队和汕头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人民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了以“汕头市‘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统一制作了横幅、帐篷、展台等物品,以及《宪法》《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宣传画报》等宣传资料。
在活动现场,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汕头调查队领导亲自对活动进行督导,同宣传人员一道,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统计法律法规汇编》、《统计工作宣传手册》、《汕头统计宣传折页》、《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宣传购物袋等资料,并热情为他们解答所关心的有关经济、社会、民生等统计指标方面的问题,加深人们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宣传内容丰富、气氛活跃。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近100人次。
此次活动准备足、范围广、内容全、形式新,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开展宣传日活动,使广大市民对《统计法》、经济普查、统计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而为提高全民的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广大统计人员在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