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省直驻汕单位: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51号)《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档函〔2020〕123号)和《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28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申报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为汕头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专业人员,以及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得参加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
二、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高级以上档案专业职称
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广东省档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需按照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需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三横路29号3楼,联系电话:020-87197299、87196512。
(二)中、初级档案专业职称
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汕头市图书档案、群众文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人事科)。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6栋D座514,联系电话:0754-88616567。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申报程序、审核要求、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按照《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档函〔2020〕123号)执行,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请务必按时、按要求送达相关评审委员会,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三)有关档案专业职称评审事宜请与市委办公室档案发展与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钟柳,联系电话:0754-88293816。
附件: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