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馆实际需求,现就汕头市档案馆及侨批分馆展览内容更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特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现场了解及报价;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档案馆及侨批分馆展览内容更换服务制作项目(详见附件)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三、项目服务周期: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5日
四、项目服务地址:汕头市汕汾路12号及外马路18号
五、报价须知
供应商报价合计总费用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包含所标的人员费用、管理费、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超过预算总额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经营范围需包含上述项目;
4.必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入库供应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维护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响应);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响应);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响应)。
七、供应商须提交的报价文件
1.报价表;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入库供应商截图证明;
4.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必须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公司报价文件”字样。
注:以上报价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八、递交报价文件
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后在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6:00)前由专人送至采购方,或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至采购方。
2.采购方将拒绝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龙湖区汕汾路12号(汕头市档案馆)
九、成交原则
根据提供的服务能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后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采购,签订合同。
联系人:李伟群
联系电话:88437076
附件:
汕头市档案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 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