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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档指南
  • 2022-06-14 17:16
  • 来源:汕头市档案馆
  • 发布机构:汕头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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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查档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调休安排):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法定节假日预约查档电话:88273065

    二、查档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汕汾路12号;

    可搭乘3路、18路、24路、40路、58路、K4路公交车到育能实验学校站,101路、102路到市档案馆站下车后,步行到本馆。

    三、查档须知

    1.利用者可直接到本馆利用服务大厅查阅档案,特殊情况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利用接待窗口工作人员请求先行检索。利用者须在本馆利用服务大厅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阅览区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学生证等),经档案馆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可查阅本馆已开放档案。查阅未开放档案,须持相关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明材料,填写查阅利用档案登记表,经本馆同意,方可查阅利用。

    3.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利用本馆已经开放的档案按《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办理。

    4.利用者摘录、复制档案资料须履行申请手续,未经本馆许可,不得私自摘录、复制档案资料内容。本馆已制作数字化档案的,原则上不提供原件阅览。

    5.利用者在查阅档案时严禁撕页、剪割及涂改、划线、圈点、批注、拆装等损毁档案的行为。查阅时保持阅览区安静、有序;禁止在阅览区吸烟、进食。

    6.利用者摘录、复制本馆的档案,如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研究著述中引用,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公布。利用者在著述中节引本馆档案内容,均应注明引自汕头市档案馆及相应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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