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汕头市档案馆关于恢复现场查阅利用服务通告
  • 2020-05-15 21:26
  • 来源:汕头市档案馆
  • 发布机构:汕头市档案馆
  • 【字体:
  •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汕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汕头市档案馆自518日起恢复档案资料、政府公开信息等现场查阅利用服务。

    需到馆现场查阅利用的,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电话预约,我馆将根据预约的利用者先后顺序、人员数量等情况给予时间安排,当天利用人数实行限额,额满为止。

    一、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45-17:00,周六、周日闭馆。预约电话0754- 88273065。对14日内在疫情高发地区有旅居经历者和无法提供粤康码绿码的人员,暂不提供现场查阅利用服务。

    二、查阅注意事项

    1.到馆利用者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从正门进馆,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必要的消毒,出示粤康码、预约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配合核对预约信息情况。发热(体温≥37.3℃)或出现咳嗽等可疑症状者,谢绝入馆,由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医院就诊。在馆查阅期间,利用者如体温异常,请务必配合工作人员按我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相关措施进行处理。

    2.到馆利用者进入查阅大厅后,请按指引办理查阅手续,并在指定位置上利用档案。利用者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到馆利用者请勿聚集,尽量减少在查阅大厅的停留时间。离开时请自觉将产生的废物和垃圾投入相应的垃圾箱,特别是使用后的口罩等请勿随意丢弃,应投入指定垃圾箱。

    服务电话:0754- 88273065

    传真号码:0754-88430814

    邮箱号码:stsdag@126.com

    邮寄地址:汕头市汕汾路12

    邮政编码:515041

    我馆将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适时对相关防控措施进行调整。衷心感谢您对我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汕头市档案馆

    2020515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档案馆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