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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馆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 2024-06-12 11:07
  • 来源:汕头市档案馆
  • 发布机构:汕头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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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7日,市档案馆召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进行交流研讨。馆领导班子成员、四级调研员、各部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国务院令第77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领档案事业法治化发展的科学产物。《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是继《中华人民共国档案法》修订颁布后档案法治建设又一新的重要里程碑,必将为新时代档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全面推进档案馆事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全馆各部室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实施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实施条例》的丰富内涵,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宣传成效转化为推动档案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馆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责任,要做学习的示范者,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悟一分。各部室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条例》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推进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和数字档案馆测试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基础业务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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